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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均是我母亲一人的姓名,但土地证写的我家有五口人,审批表上写的五个人的名字,我父母,爷爷和奶奶还有我,我爷爷先去世,然后我父亲去世,最后我奶奶去世,请问我家的房子有我奶奶的份吗,如果有,她的那份有多少,是不是由我的叔叔姑姑继续,还有就是如果我母亲把房产过户给我,是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一个人的财产,另外,我母亲找了个后老伴,但不起结婚证,如果我母亲先于这个人死亡,他有权利继续我母亲的财产吗

其他 2010-03-07 17: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也不能继承 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电话或者与律师面谈
  • 房屋产权证上只写了你母亲一个人,那么房屋的归你母亲,你叔叔姑姑没有权利继承,如果你母亲将此处房产在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你的话,那么这个房房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母亲的后老伴并没有与你母亲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只存在同居关系,所以他无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相互间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 母亲和对方没有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互相没有继承权。
  • 房屋产权证上只写了你母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归你母亲,你叔叔姑姑没有权利继承,如果你母亲将此处房产在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你的话,那么这个房房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母亲的后老伴并没有与你母亲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只存在同居关系,所以他物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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