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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在新疆打工修建公路,单位是北京的,业主是新疆公路局,修建地点是新疆于田县,本人是疆外的,工程2005年结束,但是公司财务人员给打了欠条。由于我是外地的,且工程结束后一直没有要到工资,而原来的项目经理也无法联系到,现在我在新疆,听说了公路局那里还有尾款没有给完。到公路局反应我的情况,答复说拨款给我通知,我担心公司里面悄悄把钱提走了,公司在新疆好像还有很多欠款没有给。想问一下该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工资,在乌鲁木齐起诉可以吗,想委托他们起诉行不?

其他 2008-08-04 12: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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