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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0年我在16岁与一个25岁的男人结婚了,没有结婚证,办过酒席,但现有一个2岁的孩子,现在2个人闹分了,请问我可以向他提出赔偿我青春损失费,或者告他拐卖少女吗?恳求您给我点建议,好吗?谢谢您了!

其他 2014-03-13 2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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