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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事发于2007年10月20日当事人李坤,男。23岁;在蚌埠市海峰印刷有限公司作业时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右手食粉碎性骨折,面临截肢危险,在单位配合的情况下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维时两个月后出院回家致今。出院后当事人的右食指短了足足3公分左右,且失去了该手指的所有功能,落下了右手局部残疾!日常生活中带来及其危害的阴影 于此同时家属多次与厂方联系,要求做进步的治疗,工伤鉴定,给于认定工伤等级。并适当的给予金钱补偿。但屡遭厂方“无理要求”为由给予回绝!并说明部分情况, 一:当事人与厂方未签订劳动协议。当初只是签定了劳动协议所以不符合申请工伤要求。 二:当事人在事发后厂方以给予治疗费用 三:当事人在工作期间可能违归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多次无果后,双方矛盾由此产生!! 做为当事人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了解一下: 一:目前针对厂家僵硬的态度我该怎么处理? 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能做工伤鉴定?自己做鉴定需要那些步骤? 三:我如果自己去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四:我如果请劳动仲裁机构解决所需要的步骤有那些?费用大概是多少? 五:根据以上的情况我如果和厂家打官司我能得到补偿的几率是多少? 五:假定我做伤残鉴定后为九级,按照蚌埠的劳动法的补偿大概是多少? 作为受害的家属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无耐只能通过求助的方式,来请律师给予解达,对此回答非常感谢!!

其他 2008-02-17 1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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