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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款能用别人的银行卡吗?对按揭贷款房贷有没有影响

离婚 2015-10-30 05: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保留好支付凭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
  • 按揭和贷款的区别如下:(1)商业贷款是买房者向银行借钱的方式。通俗的说就是你用你买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跟银行签订商业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这种贷款必须要付利息,你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然后拿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你在还清贷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权还不是你的,如果违约,银行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理。  (2)按揭就像现在的分期付,你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只要钱全部付完,房子就是你的。不过按揭售楼会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一是买房者,二是卖房者,三是银行。流程是银行和卖房者签订相关合同,预付部分费用,然后买房者凭该合同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卖房者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只要定期向银行付款,直到付清,按揭过程才算结束。  (3)商业贷款也属于抵押贷款,要凭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办理贷款。其基本程序是在买房者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产权证,以产权证抵押而持有他项产权证。  (4)按揭是在买房者还没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一句话总结:按揭实际就是用自己买的那套房子做抵押物,商业贷款是用自己已经有的房子做抵押物。
  •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 你好,可以使用,没有影响,属于别人借你或赠予你该笔资金。欢迎联系。
  • 建议用自己的的银行卡
  • 你好,一般在办理按揭时,需购房人自办银行卡,并从该银行卡内通过转账的方式付首付款。
  • 咨询相关的银行。
  • 能,但是必须经过别人授权或亲自办理,等于你已经现金支付首付,你与卡主形成借贷关系。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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