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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同一单位,09年9月15号同我说我俩必须走一个,合同他是长期,我是11年3月么到期,2010年我老公就从领导下来干普通职工。我现在就想提出劳动仲裁,能有希望吗。O(∩_∩)O谢谢

仲裁 2010-03-11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同意解除,用人单位也没有符号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强行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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