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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企业改制出资入股时,我们都被企业要求出资入股,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过任何分红。我现在已经退休了,我想知道我的股金何时可以退回,我有权利向企业索要吗?

其他 2010-03-13 20: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权利。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支持你。
  •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将企业历年来积累形成的共同共有资产,按不超过40%的比例,依据职工工龄、岗位、贡献等因素,量化到人。这部分股份权属是集体共有股,职工只有分红权,不能继承、转让、馈赠。职工因撤职、调离、辞退、辞职、死亡等原因离开企业时,其分红权终止,股本并入企业公积金。 职工个人股原则上不得退股。但遇职工调离、辞职、辞退、死亡时,可由企业按章程收购这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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