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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我们父母先后已经去世,留下一套产权房。5个子女共同平均继承份额,大家没什么矛盾。只是发现要把这套房屋出售,必须先要集体遗产公证,如果5个子女都取得房产份额,那以后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大家都必须到场签字认可,因为子女中有外地的、国外的?如何选择一个,让其中一个人去操作买卖,签字成交,得款后又能大家共同均分钱款的即安全又合法的方式。请教律师,谢谢!

其他 2010-03-13 1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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