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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于75 78年相继去逝,父亲82年去逝,姑姑84年出嫁...当时老房只有一个开间,其中一个开间是77年路线运动中被抵押了的,85年由我母亲独自一人信访,于96年落实政策后,归还....96年我母亲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产权面积是95.1平米,其大姑是知晓的,2004年,老房拆迁,拆迁后实地丈量面积为188.16平米,后还房260.55平米,多出来的平米,是由我家向开发商补款买来的,老房折迁,姑姑也是知道的,可是从2009年开始,姑姑就以继承为由跟我们打官司,败诉,,2010年又已共同共有财产起诉....二审判决,财产平分...我们不服...申请再审,请问...这算共同共有吗?

其他 2014-03-26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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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不服判决, 你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如果不服 ,请及时在6个月的期限内申请再审,必须看法院的判决书,平分的理由。请聘请律师协助解决,谢谢
  • 你好,建议带上相关资料来所详细咨询。
  • 您好,根据您 的问题,如果你不服判决, 你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的。具体可来点咨询或者带上相关材料到所咨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5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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