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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有个公司是个人的,二个股东一个是挂名的,公司经营期间形成的资产股东做实物增资,增加注册资金,有评估报告,事务所按照评估报告出具了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错?该公司老板按照增加后的注册资本金额把公司卖给了别人,买主买了该公司后发觉上当了该公司没有如注册资本哪么大的资产,就把会计事务所告了,请问一下事务所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项目融资 2018-09-10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并成为一个公司或企业出资人或股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论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或者是否分享利润,因此是否出任公司挂名股东应当谨慎。
  •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 你好,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当地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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