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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和爷爷奶奶一个屋檐下住了十几年,爷爷奶奶有八个子女,三个儿子五个女儿,我父亲是最小的一个儿子,一直从和母亲结婚到爷爷奶奶过世都住在一起,其它的子女也有自己的房子,而我父母一直赡养着老人的衣食起居,爷爷奶奶后来得病的几年里一直是父母在照顾,妈妈说那时候爷爷说过,等他们过世了就把房子给了我父亲,可这只是当时说的一句话,没写下什么东西.而且其它儿女也不在场.现在,爷爷奶奶过世十年了,父母一直在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了,其它儿子也没来闹腾着要分房子,现在我们住这房子要拆迁了,(房产证上还写着爷爷的名字)我二爹来闹腾着要分房子了,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办?是不是赡养父母死亡几年以后其它人对房子没有争议,这房子顺其自然的就归父亲所有了?吐血请教

争议解决 2010-03-23 23: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是
  • 噢。先别吐血。 给具体解释一下 首先,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同时也得到继承法的肯定,依据继承法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说你父亲可以多分。 至于二爹是可以分的,其他的姑姑也可以分。 只是会适当少分。 虽然十多年了。但是房屋没能过户在你父亲名下,这依然是其他子女的共同共有财产。 不可能顺其自然的成为你的父亲的。 因为你父亲赡养你爷爷奶奶是应尽的义务,而非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把这个区分开。 再就是具体如何分可以查继承法,也可以咨询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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