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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 本案主人公小王是某港务局职员,星期三晚上18:00下班后,和几个同事去饭店里吃饭,喝酒。20:00左右骑摩托车回家。在回家途中,撞到临时停在路边下客的中巴车,导致脑部受伤死亡。中巴车停放位置是占机动车道1米左右,没有靠路边停车且司机没有驾照。而小王为醉酒驾车也没有驾照.我想咨询一下给位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判定责任?中巴车司机可以赔偿大约多少钱?(小王为城镇户口,工作5年左右,月工资1500。没有结婚,家里只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且父亲10多年前就患下股骨头坏死,瘸了一条腿;母亲为普通农民)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怎样赔偿?无果无法认定为工伤,那港务局应该赔偿多少钱?(小王没有意外伤害保险,户籍地点为山东烟台地区)

其他 2008-08-08 1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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