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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已有将近20年了,房子是那时公公用公积金买下的,所以房产证上只有我公公名字,可是由于公公已于2001年去世,故我婆婆就去过户,更改了名字,分别加上了我老公和他弟弟的名字,请问,我可不可以加上去呢?我觉得很气人的,必尽我也住了有这么多年了。

离婚 2010-03-16 15: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婆婆的处理很合理。 你老公和他弟弟都有名字。他们两个产权财产权属于两个家庭所有。你老公取得的属于你和你老公共有。你要加上去那么你弟媳也要加上去。
  • 根据你说的情况:房子的1/2属于你婆婆,另1/2中的1/3属于你老公,这个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这1/2中的1/3中,你可以主张1/2,也就是说房子的1/12是你的,所以加上你的名字是不太现实的。但你户口若在其中,则有居住的权利。HI,其实,只要夫妻感情好,就可以啦,不要太拘泥于法律权利。
  • 协商解决,住这么多年不是理由。
  • 婚后你老公继承到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老公的二分之一产权中你也有一半。
  • 只能协商解决,从法律角度来说,你没有份的。
  • 你老公的部分有你的一半
  • 如果你户口一直在里面的,加你的名字还可以研究,如反之,那是你公公的遗产,你不是继承人的范围,除他们愿意愿意送给你!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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