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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对我死缠烂打,我们已经分手了,他还经常跑来我家闹,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事辩护 2010-03-15 11: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非法拘禁罪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罪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与非法搜查罪一样,非法侵入作宅行为的构成应限于情节严重的。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未经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3、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非法拘禁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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