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姐姐离婚已近三年了,离婚协议中声明每月由父方支付两百元生活费,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一年没有支付了,孩子生活在北京这样的生活费本来就不多,孩子母亲是外地人无北京市户口,孩子户口随父在京。她们共同生活在北京郊县,本村每年年前都会按人口给一部分补贴,请问是否这补贴应由孩子监护人领取?抚养费是否可以申请增加?那个补贴都被那个男的领走了,因为不是本地人大队不给他领取的证明,是否有望要回?他家房产是孩子爷爷的,爷爷去世了是否能分给孩子部分房子?谢谢! 焦急的小姨

离婚 2010-03-17 21: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