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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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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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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中,将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日12月4日确定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4日一大早,拉萨市宇拓路上便热闹起来。自治区和拉萨市的数十家单位在街上拉起了横幅,摆开了展板,搭起了展台,“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早早拉开帷幕,整条街道今天变成了法制宣传的大舞台。

  义务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图片展览……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纷纷驻足。自治区领导王宾宜、马如龙、李昭、德吉措姆也来到活动现场,察看活动开展情况,并亲切慰问工作人员。

  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本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自治区总工会设立的法律咨询点前,在拉萨某饭店务工的四川籍女青年赵亚丽询问起了试用期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她讲解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并提醒她一定要与该饭店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咨询了10多分钟后,赵亚丽带着满意的神情离开了活动现场。

  在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点前,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藏汉文版的《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明白卡》,几位过路的农牧民群众在拿到明白卡后,站在街边认认真真地读了起来;自治区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在街头大声地宣读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纷纷停下脚步,驻足倾听……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尤其是各单位设立的图片展更是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自治区公安厅和拉萨市公安局设立的禁毒图片展吸引众多群众观看,一幅幅反映吸毒人员悲惨命运的图片深深地震撼了人们,一位李姓群众感叹地说,“毒品这东西,沾不得!”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司法厅一位负责同志说,大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权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义重大。[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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