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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结婚时有外债,婚后家里一切都是我俩一起置办的,买楼时我父母出一半钱我们一半,我想问我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10-03-16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婚前对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 您好,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
  • 结婚后,你们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你们应该协议怎么分,至于结婚之前你老公的外债是他个人的债务,与你没有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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