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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想把我们现在居住的,他名下的房子赠予给我,我是独生子女,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始终没有发下来,所以我和我父亲签了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现在我所在单位在给我报销取暖费的时候就房屋赠予协议提出了质疑,说是需要公证,请问各位律师,1、这样的情况我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2、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的时候我能否办理房屋更名,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其他 2010-03-16 16: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赠与协议本来就是有效的,如果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过户需要等到房产证办下来才可以,你可以跟开发商沟通一下看可不可以该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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