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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追尾,我全责,我和她都有全险,对方的修车费让我先垫付,将近20000块,我没有,怎么办?对方说要向法院起诉我,我有什么影响吗?

其他 2016-06-14 06: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也可以把单位列为被告,而这些主体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发生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找事故认定书中的主体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诉处理。除了事故认定书里列出的主体外,其他主体都不是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但不能排除其他主体会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另外,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你好。1、原告起诉时会预交诉讼费,一般交通事故诉讼是走简易程序的,那这笔诉讼费会减半,减半之后,法院会根据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比例,让你俩分摊诉讼费。2、原告花费的律师费,如果在诉状里主张了,法院会判决你承担部分律师费。是部分率十分,不是全部。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全责,应承担修车期间给出租车造成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诉讼被告应为肇事车辆和保险公司共同被告,需要提供交警责任认定书,造成损失费用证明,对方信息,你作为车主或者管理方证明,具体诉讼程序,先立案,立案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间,审理后作出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进入二审,二审判决为终身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依照事实和法律调解,调解具备法律效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积极应诉即可。
  • 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处理,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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