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交通单位的正式职工,单位里有24名正式职工,单位安排8个职工上倒班,上班制度是上4天休2天,上班时间为:进班第一天上午8点半到第四天下午4点半,期间需坚守岗位。其余全部人员上行政班,即周一到周五上班(下午下班可以回家,倒班人员不许回家),周6、周日休息。我们的工资和其它上行政班的一样,无任何加班费用。请问单位这样安排合法吗?

其他 2010-03-20 16: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肯定违法,当面咨询律师吧!
  •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也是按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执行。如果因岗位或工作性质限制,不能执行此规定的要报人事部门审批。如果你认为你们单位的上班时间有问题,可以跟领导沟通或者向人事部门反映。
  • 每个公司不同
  • 应该要支付加班工资。
  • 只要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至少有一天休息的,就属于正常的合法的安排。
  • 你们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没有违法之处,因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一般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但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单位可以调整工作时间。至于工资待遇问题,只要不低于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是单位自主决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