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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到期2008年8月-2009年8月,到10月后安排到新公司负责项目,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合同,原公司和现在的公司名称不同,但是一个老板。本人一直工作到现在,现在公司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本人不愿接受,可以辞工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仲裁 2010-03-18 17: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谢谢,我想了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怎么计算?“工龄可以从老公司到新公司连续计算”是指8月到现在都可以要求双陪吗?。\"但你不能以调整工作岗位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 \"那我可以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并要求赔偿吗?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不接受,你的工龄可以从老公司到新公司连续计算。但你不能以调整工作岗位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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