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概描述一下事情情况,请律师和各位给个注意,在次先谢过了! 第一承租人(即二房东)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东)签定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得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因其经营不善,把此合同及饭店经营手续转租给了另外一个人(在此称为"三房东"),而三房东也是因为经营问题转给了我,而我和房东两人达成共识,希望解除与第一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现在因为第一承租人迟迟不到位(联系上不来,后来干脆联系不上了),房屋租赁合同总是无法顺利解除,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解除此合同?再补充一下,自从第一承租人转让了房屋和饭店经营手续后,该房屋的租金都是有"三房东"和我交的,这样一来,是不是已经等同于第一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合同已经是无效了? 谢谢各位解答!

其他 2010-03-21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