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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房产公证给啦我我父亲去世后姐姐去告公证处的程序有问题(因为当时是一个公证员签名的)公证就被取消啦,请问这个没有啦公证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法院判的是无效,房产是我住的唯一的地方,我准备上诉,要不没法活啦,请你们好心的帮帮我谢谢我是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上游街55-1-213的

诉讼 2017-07-19 1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效的。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   如果自书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该遗嘱是合法的,可以生效。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将属于配偶的一半房产也包含其中,这一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3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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