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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老公在我父母家借了6万元买房,写了一个借条没写还款时间,老公长期赌博又有外遇,加之又生了个女孩,婆婆和老公坚决要离婚。房子买时花了10万元,现在可买40万元,请问我父母能分到增值的部分吗?或者能要利息吗

诉讼 2010-03-23 1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父母只能要回借款及利息。至于房产如果在你们夫妻名下你可以分一半。
  • 您好,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增值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当时借钱的时候约定了利息,是可以主张的,如果没有则不能。
  • 你父母不能分得增值部分。借款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 在你们结婚之后,你老公向你父母借款,并用该笔借款用于购买房产,该房产为你夫妻共同财产,向你父母的借款将成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父母无权要求分到房屋的增值部分,他们有权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由于借款时为约定利息,该借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息借款。并且,从2004至今,已愈近六载,你父母要求返还该笔借款很可能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目前,你们需要想办法是的他承认该笔借款,并形成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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