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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消防公司里面的员工是接警员,可我的上班地点不在公司那里。在消防局,我们有工作证,可是上面没有公司的印章,是消防局的印章,是方便我们进出消防局的临时工作证。我们公司是以转帐方式把工资发到我们的工资卡上的,可是我去银行打印工资单,上面没有公司名称。所以说工作证,工资单都不能证明我是消防公司的员工。可是全消防局都可以证明我是该公司员工,劳动局说这样没用,我们首先要证明我和消防公司有劳动关系他们才能立案才能去取证,我真的没办法了,自己在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没有签合同也没买社保这么违法,我却不能书面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员工,我可以告消防局吗,那我去劳动局怎么跟他们说呀,要是不受理,我请律师要多少费用呀?赢了/输了怎么费用付多少?要上法院吗解决吗?这只是劳动纠纷哦?

银行 2010-03-28 11: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平时工作中有没有消防局和有你名字的一些文件。律师费一般要几千元。 如果你只是临时员工,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如果有其他员工证明也是可以的。
  • 这是事实的劳动关系,有办法证明。如要请律师,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包括劳动仲裁及一二审的费用。
  • 您好,你可将消防局和你公司一起告,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另可申请仲裁委员会向银行调取委托发放工资的合同,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律师费3000元.要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一方不服再向法院起诉.如有问题可致电于我.
  • 最低收3000元,不管输赢,如果有一方不服仲裁,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 可以告消防局 有个判决认定你和消防公司是劳动关系了,再告消防公司就好了
  • 有收费标准。可以与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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