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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因与丈夫闹矛盾而分居,一岁多的女儿现在由我带,请问在分居期间他应不应该付孩子的伙食费?因为我觉得孩子是两个人的,应该由两人共同抚养,他作为父亲有这个义务。如果他不愿意付费用的话我该如何去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矛盾主要是因为他和他的家人嫌弃孩子是个女孩,不给孩子上户口,也间接逼我离婚,还动手打人了。)

妇女儿童权益 2010-03-25 0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依照我国法律,夫妻双方有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你的丈夫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2,由于你们是分居,不是离婚,所以,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应协商解决;3,如果男方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拒不支付抚养费和给孩子落户口,你可以向当地妇联请求帮助;4,如果问题发展到严重程度,你可以依法起诉,主张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 男方应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收入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支付。如其不愿支付,可以小孩名义起诉男方。
  • 无论离不离婚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这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需要我们也可以提供远程法律协助。
  • 夫妻关系和有无户口均不影响父母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追要。
  • 都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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