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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苏州市新康花园,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有几人是和子女住在一起,但房产属子女,为此有人认为他们不是业主,要求其退出业委会;另一部分人认为,父亲是直系亲属,可作为业主进入业委会。请问哪一种意见是正确的,为什么。

其他 2010-03-26 1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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