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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一家单位临时打工(未签任何形式的合同,已在此单位打临工数十年),去年1月份被单位内的叉车碾压造成右小腿踝骨折,当时年龄已达61周岁,请问这算工伤吗? 因年龄已高和身体欠佳,不想再把钢板取出,请问这种情况的伤残鉴定该怎么做?

其他 2014-05-04 1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受伤时已达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则不属工伤,可根据人身损害要求赔偿。如不需取钢板,则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即可进行伤残鉴定。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我父亲进该单位一直是打临工性质,单位并未缴纳养老金,直至退休年龄已过,还在为该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不属工伤,那伤残鉴定是自己去做,还是起诉时由法院指定机构做?如果自己去做伤残鉴定,该区医院做,还是有专门法定结构?
  • 你好,已经超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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