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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租用商铺一套9月30号到期【还有半年】,20天前我还在询问要买他这套房,可是我昨天打电话和他协商买房的事,他却说房子卖了4’5天前签的协议,在这之前他从没征求过我的意见,他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我的优先权。我还有希望买到这套房吗。现在优先权还生效吗.现在我因该怎么办,特此询问。请速回复。谢谢。

其他 2010-03-31 09: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优先购买权是债权
  • 可以去法院起诉,依法确认对方的买卖合同无效,。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您好,房东这样的做法是侵犯了你的优先购买权,可以要求给予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你主张优先购买权有一定的难度。
  • 已经回答过了。
  • 可以去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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