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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嘱由其中一个继承人代书并代被继承人签名,被继承人没有签名,但有指纹,还有两个见证人的签名和指纹,但是代书人和见证人不是同时在场,请问这样的遗嘱生效吗?

其他 2014-05-10 1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效。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你好 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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