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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兄妹四人,二哥91年去世,二哥的孩子由我父母(有退休金)扶养到工作,近几年父母有病都是我照顾的,姐姐是四天来一宿,在父母有病住院时我白天,姐姐晚上,我对象在家伺候另一个老人,我妈老年痴呆等多种病,大小便失禁,所有的钱都是我出,大哥在外地即不拿钱也不出力,几年回不来一次,二哥的孩子8年没有回来了,连父父母去也没回来。父母去世时所有的钱都是我拿的,大哥和姐姐只拿30元买了个花圈。父母有一套房子,现在他们都来要家产了。二哥家的房子在房改时用二哥的工岭买的,我父母能分多少?我能分多少?我父母是2011和2012年去世。

其他 2014-05-13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父母的房子你至少要分得四分之一;你二哥的房子你也能分一小部分。如有不明白之处可电话联系详谈。
    【追问】房改房的诉讼时效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算还是按购买房改房的时间算,姐有一份遗嘱,我怀疑是假的,信纸的左下角一行数字。能查出纸张的生产时间和遗喔书写的时间吗?
  • 原则上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 如无遗嘱,先析产后按法定继承办理,但未照顾老人的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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