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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2月以前做四班三倒每个月工作176个小时。可是从2010年3月开始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由让我们做三班二倒。每个月工作240或252个小时。若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什麽补偿?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了。

仲裁 2010-04-02 14: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加班工资可以要求支付以及加班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还有其它的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宁波的劳动专业律师本律师
  • 这要看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
  • 这个很难讲的,要看你们公司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具体你可通过电话详细向我咨询。谢谢。
  • 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和25%的赔偿金。。先不要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 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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