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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一起吃饭,开玩笑,结果闹的不愉快,还动了手,对方报了案,派出所叫双方都去,一方想没有多大的事就没去,因为都是朋友,不想闹大的意思,结果另一方去了报说对方抢了他五千元,天大的新闻,当时很多人都在,怎么变成了抢劫了?,对方报了几天了,另一方根本就不知道,听说后不敢相信,请问这事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听说要上报上级机关?这样不成了大麻烦?请教一下专家,谢谢了!

离婚 2010-03-31 17: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会找你们调查
  •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公安机关还会调查处理的,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公安机关会立安侦查,如果你没有做,也不用害怕,实事求是
  • 1,如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侦察,会向相关人员调查取证; 2,你也可向公安机关说明客观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如果确实抢劫5000元,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处理不了,交由分局刑侦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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