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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班组进行罚款后,又对班组负责人员工A进行高额罚款并降职为副组长,事故原因是由该班组副组长员工B造成的。企业还对该班组负责的车间主任员工C罚款5000元,理由是瞒报事故,而事实是压根没有进行瞒报。公司是在故意找事,因为对车间主任员工C和班组负责人员工A的处罚是在事故发生几个月后进行的。公司对于其它的责任事故冠以试制和研发的名义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很轻。本月又对上月班组发生事故进行处罚后,又对班组负责人员工B和副组长员工A罚款,并对副组长员工A记大过处分,而事故原因是由组长造成的,并且又对副组长员工A进行岗位调动,明显针对副组长员工A,公司不肯辞退并要求员工A自己辞职。因为从事工种为高温重工业副组长工龄有25年了患有严重的职业病,公司不肯付辞退金,现在公司处处为难,而且公司工资计算是根据产量没有任何的加班费和高温补贴费,上班时间不确定基本半夜上班,并且上班时间有时长达30多个小时不间断,有时上班上20个小时休息6个小时马上再上十几个小时再休息10个小时后继续上班十几个小时。副组长也不想在公司干但是不想主动辞职满足公司的险恶用心,请问能如何解决。

其他 2014-05-16 08: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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