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某商场老板签定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款为如甲方(商场)违约,必须向乙方赔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此条款是否合理?在未入商场营业时,我已先支付了一万五千元入场费(无退还),如不签定此合同,入场费也没得退还的。另因商场一直提供不了场地证明于我,至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注:合同上没公章,只有收款人的手印,缴纳费用的收据无公章和手印。

其他 2010-04-02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