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吉林延吉人 是少数民族(朝鲜族) 当年认识他的时候我是一个20岁的小女孩,而他大我十岁。 当初我的父母都在国外所以有些埋怨父母少给了我母爱和父爱 当时的我很任性认为他会给我那些我想要的“爱” 所以没有征求父母的意见就私自和他有了个孩子 有了孩子后他还没有正常的工作 经常会在外面惹事打架 没有给我们安全感 当时一直认为孩子还小不能没有我所以一直忍着 直到爸爸回国生病去世 因此爸爸去世后下了狠心离开了那个让我伤心地城市 并且来到了现在工作的地方 这一走就是4年了 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时很艰苦 但现在逐渐的我的收入也有好转 我想办理离婚手续后抚养孩子 认为我有能力抚养孩子了 虽然不是很富裕但还算过的去 希望能通过委托律师解决我离婚问题 我们双方是在和龙市办理了登记手续 但是我本人在广东省 而且男方不同意离婚 我想通过你们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话要首先要怎么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不可以拿到?

诉讼 2015-01-30 21: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