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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7年8月到的公司,到目前一直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08年2月18日突然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关系,我想知道从我上班到现在该怎么给我补偿,特别是到08 年1月1日这段时间,其中的节假日有没有什么说法,因为我一直都没有休过假?请回答详细一点,谢谢!

争议解决 2008-02-19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谢谢哈!那您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包括从去年8月份开始?还是就是今年的1月1号开始?节假日又该怎么算呢?
  • 假节日加班费和08年1月1日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加倍工资都应当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补偿(一年一个月)。
  • 根据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必须在你上班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单位不和你签合同,就视为签了合同,且单位每月要给你双倍的工资。 具体你查一下劳动合同法就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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