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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收房时因开发商未按当时承诺的结构交付,所以未收房,至今还未领钥匙,也未入伙(开发商发过一个入伙通知书),这种情况要交物业管理费吗?应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其他 2014-05-20 1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入伙通知书中应当会告知你,若对房产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所以应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无异议,一般收到入伙通知后,则开始计算管理费。
  • 您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房产未交付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交付之后的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承担。如买方在入伙通知书或收楼通知书上签字,开发商无其他违约行为,则视为开发商已履行交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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