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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0年3月1日在北京我爱我家中介和出租人签署了一份租房合同.房子的租期是2010年3月1日到5月31日.按照押一付三的方式,我已将3个月的资金和1个月的押金支付给出租人.但是出租人现在提出解约,表示会偿还剩余的房租.因为本人目前不在北京,所以出租人在和我短信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的房间居住.态度十分强硬. 因为出租人短信不停的威胁我答应退房,已对在外地办事的我造成重大影响.如果通过法律,该如何解决这件事?谢谢~~~

其他 2010-04-07 1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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