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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姐夫共同出资一半买了套三间2层半的独立落地房,当时考虑到其他附加问题,合同是由我姐夫和原户主签定的,因此房被拆迁或改造的因素比较大,如以后这个房子以后集体房能办房产证的话,能否注名共同财产。如在这期间房子被拆迁,我能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或者说我该补办什么才能享有此房的共同处理权。谢谢解答。

拆迁补偿 2010-04-06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住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你最好让你姐夫给你写个产权共有的协议,并办理公证,如果拆迁你可以凭借此协议主张你的权利。
  • 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不能随意买卖,非法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 集体所有权房屋买卖问题比较复杂,而且拆迁的时候,作为买受人,你无法直接享受权利,必须要前房主的配合,合同要写的详细,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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