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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父母同住三室的房子(84平方米),1993年房屋作价时父亲说:你交大部分的钱以后房屋你继承,后我交了三分之二的购房款把房子买下(8000多元)。现在我又买了新房父亲不愿意叫我继承了,请问因如何处置房屋的继承权。如果赔偿经济损失应如何支付。

仲裁 2008-09-12 20: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父母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根据你介绍的案情,房产证仍在你父母名下,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归你父母所有,对房屋的处分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可以通过遗嘱、转让、赠与等形式处分,所以将来的处分结果未定,你也无权要求他们必须给你。 关于你垫付的房款可以作为债权向他们主张
  • 根据你介绍的案情,房产证仍在你父母名下,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归你父母所有,对房屋的处分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可以通过遗嘱、转让、赠与等形式处分,所以将来的处分结果未定,你也无权要求他们必须给你。 关于你垫付的房款可以作为债权向他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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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父母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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