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们好: 我买的房,按照合同约定是2007年6月16日交房,同时办理确权。开发商于2007年9月只是交的钥匙。2008年9月才通知交房,办理确权。 开发商延迟交房一年多,不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由于我和开发商协商违约金的问题,超过30天(开发商通知30天之内办理确权手续)没有去办理手续,我是否存在违约问题。 2、如果告开发商,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违约金是否能按合同赔付? 3、开发商如果申请破产,违约金是否还能赔付? 4、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我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房款已付。 谢谢指教!!!!

其他 2008-09-14 2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超过约定的期限仍没办理产权,当然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二审是三个月。具体怎么操作,你得委托律师办理。毕竟打官司是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 建议面商律师,委托律师办理更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枣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