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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独生女,已结婚5年,现在我父母出资要买房(已超过公积金贷款年龄),房款为120W,但目前他们只有80W资金,余40W要半年后才能到位,所以想让我先通过公积金贷款把房子买下来,即用公积金贷款周转一下资金,其实首付和余款都是我父母出资还清,故产生如下问题: 1. 如果我和先生共同通过公积金还贷的话,房产证上势必写我俩的名字,这样就变成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能否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因为我问过我们这里的产监处,办产权证时可以写一份约定,说明我先生放弃产权,房子归属我一人,只要我先生签个字就行了)但我们夫妻两人同时还贷,还是这样操作的话就只能用我一人的公积金还贷? 2. 象上述情况(在我先生自愿放弃产权的前提下),产权证上是只写我一人的名字好,还是同时写上我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好呢,如果写了三个人名,那我父母过世后要重新办产权证吗,还要再交费用吗? 3. 如果现在把我先生的名字写到产权证上,那是只写我们两人的名字好,还是同时写上我父母四个人的名字好呢? 4. 上述问题3,如果产权证上写了四个人名后,万一以后我离婚了,那在我父母过世前、或过世后该房子产权分别要怎样分割呢?

离婚 2010-04-08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您先生愿意放弃他的份额。 2、建议将您父母的名字都写上去,降低风险的比例份额。以后再重新办证。 4、如果以后发生离婚后的房产纠纷,首先提醒您注意保存还贷、首付等证据,那您先生的分割比例就很小了。你们就可以保留产权,只要偿还你先生的部分金额即可。
  • 要看产权人是谁。
  • 1、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先生签字放弃产权。 2、过世后要重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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