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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很冒昧给你发这封信,抱歉打扰您了啦。 我是从今年(2008年)5月17日早晨起--9月3日下班止,在学校工作的。在工作的3个多月里,所有的周六我都在上班,具体周六的日子有:5月--17 24 31号 6月--7 14 21 28 7月5 12 19 26 8月--2 9 16 23 30 共计为十六个工作日 还有特殊节假日(公司放假3天)也没有休息过。 我在8月21 22 发高烧两天 8月28 29 30 9月1 2号回外地原单位办理退休的事 总共换休7天 都是和校长说好按照换休计算的。 现在,校长在9月3日下班时对我讲:总部要裁员。你年龄大就裁你了。让我马上和她交接。我把应该留下的东西都交给她后,她让我在〈员工离职表〉上签名。我签下了(校方单方辞退我,让我签字)的字样。这个表只有一张现在在我的手里,校长没有留下。 校长说:工资只能给你8月份的2328元 绩效不能给了。15号到现在考核只有半个月所以按规定不能给(这个规定我们不知道真假)。我提出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要给我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时,校长说:你签的是劳务协议书所以不给。 签订合同协议的事情经过是: 我在试用期满后,开始是签了劳动合同书,过了几天,校长又让我改签劳务协议书。她和人事部当时的解释是:总部规定的,年龄大的不用缴纳3险1金,所以就签劳务协议书。 请告诉我,劳动合同书和劳务协议书具体的区别是什么? 学校现在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到哪里去解决呢? 谢谢您,请给予指点。谢谢! 韩老师

调解 2008-09-19 21: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其实两者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只不过民间的叫法不同,你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节假日不能休息,加班费用不能得到发放,解除合同没有补偿,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继续由劳动的权利,所以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控告他们的违法行为,如得不到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没办理退休手续时,你还是原单位的职工,你若与学校形成的是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原单位可以起诉你与学校进行赔偿。在你办理退休手续后,你与学校形成的只能是劳动合同以外的形式
  • 有区别。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 www.lawwj.cn
  • 年龄超过退休年龄的 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否则 不能为规避办理保险的义务而签订其他合同
  • 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应签订劳务协议或者聘用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用于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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