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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小区的一个住户,我小区开发商,为了不交增容费自己更换变压器,电业局不接受我们这些住户,我们只能把电费交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可是有人偷电每户电表数和总表数付不起来,物业公司不但不查明原因,还在我们住户身上找会亏得电费比如多交2元的二次加压费,私自调整电费价格,如还不够把剩余亏得电费平摊给小区的所有住户,等办法来弥补亏得电费,我们拒交不属于我们自己用的电费,还找来了物价局.生活帮等部门反映此事,但是都不管用,物业公司还以这个为理由,(我们都交了物业管理费)写了一个通告撤出我们小区不管了,(他们这样做就是给小偷说小区没有保安啊!你们来偷吧!以前有保安的时候我们小区汽车和多家住户的钱被盗更别说没有了保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们找了开发商,开发商却说:由他们出一半钱,用我们物业基金的利息拿出另一半钱来交增容费,把我们电的问题彻底解决,我们当时买房时,房款里应该包括有电这一项了,我们不该拿这个钱,更不该动用我们的物业基金。您说呢?

其他 2010-04-08 14: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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