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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姊妹五人,我是老大【儿子】下面四个妹妹,父母过世遗留的公房,由于当时我没有房屋就住在这里,父亲过世前对我们姊妹五人说:今后我过世后,17平方的大房间就给哥哥,13平方的小房间就妳门四个妹妹的。又由于父亲过世后都过户到我的名下已经十几年了,后来我又买断在我的名下,如今要拆迁,拆迁款怎样分配?听说拆迁款不属于遗产,受益人只能是产权人,由于当时没有发生继承,如今的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其他人无权享有拆迁款。请问这件事情我怎样分配和补偿我的四个妹妹?谢谢!!

其他 2014-06-16 22: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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