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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过在家过生日,同学朋友到我家庆贺,晚上喝了点酒后骑别人的摩托车带朋友出去玩,出了车祸撞到石墩上,朋友现在上告法院要求赔偿,金额是14万,法医鉴定7级伤残(肯定没这么严重),下个月14号开庭, 我想问的是:我是一名在校大三学生,21岁,万一官司打输了,要求我赔偿14万,但是我们现在没这么多钱,我爸爸是3级残废(有3级残废证),父母做点小生意月收入不到2000,家里根本没什么积蓄,就有一商品房,当时买的时候没房产证,就只跟卖房的人当面写了份协议书,现在出了这个事情后,我们又把当时卖房的人叫来另外写了份协议书,是我外公亲自跟卖房人写的,以我外公的名义买下的,法院是否有强制权利支配这房子,7级伤残应该怎么赔偿,我朋友20岁,

案件执行 2008-09-17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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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纠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你,而房产的权利人是你爷爷,除非你爷爷愿意以该房产代你履行赔偿责任,否则任何人包括法院都不得要求以该房产来强制你履行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数额问题,因各地计算基数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律师。
  • 你是成年人,你应当自己承担责任,如果你的亲戚朋友或家人愿意代你承担赔偿责任的话,法院也不会反对,房屋本就没有你的份儿,怎么可能被强制执行呢?
  • 现在案件还没有判决,应积极应诉争取把赔偿降低,以后再考虑执行问题。 欢迎咨询本律师
  • 建议积极应诉。 欢迎咨询
  • 如果是别人的房子,不能强制执行
  •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没有权利对此房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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