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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他已结婚又再生了儿子,我是他的前妻,现在女儿已经读三年级了,其它的一切的学杂费从离异后就没有再承担过一分钱,而且每几月才看女儿一次,生活费要到三个月才付一次,每月才给400元的生活费!为了有些费用我经常的和他起争执,而且还没有办法见到他本人,只能通过电话和他解决女儿的问题,现在我想让前夫一次性付清女儿到18岁的所有他该承担的费用可以吗?

离婚 2008-09-17 1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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