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我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售楼人员向本人所作的投资计划书及《认购书》上有售楼人员在上面注明的内容及签名。当时我叫她在注明处盖章,她说售楼处没有章.合同纠纷发生后,她对《认购书》上的注明内容及签名表示承认,我对对话内容进行了录音,并将该录音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请问:售楼人员在本案中是被告当事人吗?我需要向法院书面申请将其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吗?

其他 2008-09-18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