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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自由店面出租给一租户,但是收取押金为两个月押金,现未到一年,租户不租,已一个月未交房租,致电提醒,租户说用押金抵掉,并要求退回剩余押金。这明显违约,现该租户不缴回钥匙,并强行锁住店门。请问是否可以强行翘锁。

诉讼 2008-09-18 10: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你提供的情况不是很明确:收取的押金为两个月的租金?租房合同的期限是否为一年?还剩下的租房期限为多久?双方是否有书面合同?是否约定有违约责任?所以我无法就实体问题回答你2、租户不缴回钥匙,并强行锁住店门,如果强行撬锁势必引发纠纷,甚至引发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完全没有必要,你可以在详细咨询律师后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要求履约——给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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